托人从香港买回几盒治疗跌打损伤、伤风感冒、活血杀菌的常用外用药,却发现包装不同于内地,为此不敢用。
接到这位市民的反映后,记者将这几盒药送往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几盒药分别是“活络油”、“白花油”、“狮子油”,与内地药品包装不同的是,均看不到“国药准字***号”(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以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武汉市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周以刚副处长仔细看了药品包装及说明书后表示,药品从正规药行购出,应该不会是假药。香港、台湾生产的药品,其包装标识的确与内地有别。
他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香港、台湾生产的药品如要进入内地,应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取得注册证号,并在包装标识上注明。这类药品如在内地分装,也必须取得“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如果私自从这些地区买药后又怀疑药品质量问题,内地药监部门一般不会受理投诉并检验药品质量。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