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节能50%%以上■5年内污水处理率到80%%■政府机构“绿色”采购
昨日的市长办公会研究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确定主攻方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推进能源节
约,首要之举是长线谋划,制定《武汉节能专项规划》,完成《武汉市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推进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工程。
今年起,我市将瞄准钢铁、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狠抓企业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推广车用乙醇汽油,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明年起,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国家标准,适时提高到节能65%。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研发,从流通领域和民用角度,大力推广。我市还将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强化电力需求管理,推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节水型社会,我市确定的措施包括:推广节水技术、加快供水管网改造、编制行业取水定额标准、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资源管理、水价改革、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等方面也有新举措。力争2005年,城市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比上年降低4%,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污水回用率20%。
节地方面,我市将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做好村镇规划,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耕地集约利用。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进“城中村”改造、创新“旧城改造”,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度。限制毁田烧砖,力争2010年全市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黏土砖。
节约原材料,我市将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年内研究出台“禁止过度包装”措施。我市还将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工业废弃物利用率要保持90%以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开展秸杆综合利用。
市长李宪生说,建设节约型社会,注意“两手抓”,一手抓法治,一手抓教育,树立厉行节约的社会风尚,化倡导节约为群众自觉行动。
他说,这一工作成绩好坏,政府机构和公务员是否起到表率作用,至关重要。
会议透露,将抓紧制定政府机构“绿色”采购实施意见,将更环保的产品纳入采购单。建立政府能耗统计体系,明确能耗、水耗定额,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和办公用品的节约,降低办公经费的支出。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进入政绩评估。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王南方 实习生江虹 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