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紧紧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狠抓“五乱”治理,严格执行《湖北省质监系统六条禁令》,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严禁下达罚没收入和其他经济创收指标,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省局专门发文(鄂监察[2005]24号)要求各市州县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没收入和其他经济创收指标。对拒不执行此规定,一经查实,省局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认真治理整顿“乱办班”行为。省局建立治理整顿培训办班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各市州局也成立相应的治理整顿工作机构,在全省质监系统建立和完善培训办班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不得支持新闻媒体以舆论监督为名要挟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广告和提供赞助,不得利用职权和行政机关的名义参与类似活动,并定时举行新闻通气会,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
四是严禁借检查、服务之机向企业乱收费。在中国名牌申报工作中,省质监局筛选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企业,落实跟踪服务制度,提供中国名牌评分标准和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有关数据,组织企业与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衔接,还单独或会同中国名推委人士对部分重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和指导,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在开展湖北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中,抽调和外请专家30人,组成10个检查组,检查企业120家,需经费近十万元,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省质监局在安排工作时,严格强调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中小企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