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创新,该市出台四大激励政策。
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获得美国、日本或欧洲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可获政府10万元资助;列入国家级专利试点的企业,可获一次性资助20万元。
鼓励企业自主品牌创新。对新列入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政府一次性补助150万元。成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政府一次性给予补助150万元。
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实行期权、股权激励。对重大自主创新的产业化项目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围绕核心技术构筑专利保护网、制定国际标准、建立专利数据库、开展知识产权维权。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培育和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该市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计划到2010年,企业科研机构占全市科研机构的70%以上;企业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数的50%以上。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江卉、通讯员王佳、实习生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