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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民营企业要有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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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十届三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企业优化信贷结构,改进金融服务,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最新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私营企业累计登记已达到334万户,注册资本已达42146亿元,年均增长48.41%,从业人员已达4714万人,产值达到2万多亿元,年均增长47.15%。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然而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并不强劲,由于目前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中小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还比较低,各金融机构都将目光转向了大中型优质客户市场,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仍处于正规融资的边缘化,这与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此,各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打破常规,创新思路,大力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
民营企业为什么得不到商业银行的青睐呢?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客观上存在着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收益水平有限和信誉度不高等原因,各商业银行对开展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受到制约。具体说来一是信息不对称。企业向外界披露经营状况的工具是财务报表,也是商业银行对其是否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由于中小民营企业规模不大,管理不规范,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往往不能真实地反映其经营状况。由此所进行的财务状况分析也就很难把握,而对其进行真实性审查成本又太高,影响了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决心和信心。二是现行的评级、授信体系不利于开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目前各商业银行没有对中小民营企业建立相应的评级、授信标准,使其与大型企业在同一标准下进行评定,影响了中小民营企业各项指标的客观性、准确性。如目前信用等级评定体系主要是从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前景四个方面进行评定,它对已发展到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较为稳定的大型企业较为有效,对中小民营企业限制较大。目前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规模为小型的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AA级,而AA级以上企业才是商业银行重点营销的对象,也就是说最好的中小民营企业才能进入商业银行的支持视线,由此限制了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延伸和拓展。三是开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成本较高,影响了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的积极性。目前商业银行每营销一户新的信贷企业,都要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贷款资料层层上报审批等诸多环节,而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单笔数额较小,信贷人员付出同样的努力,取得的工作业绩却较小。另外,随着信贷责任日趋强化,风险处理加重,也成为基层行信贷人员不愿营销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原因之一。
怎样开拓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
首先,建立以企业现金流量为核心的信贷审查机制。凡欲与银行建立信贷业务的企业,在对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等需要必要手续的同时,重点考查企业的现金流量,签订业务办理承诺书,成为企业的主办银行。现金流入量就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收入,形成了企业在银行的日均存款,也是企业将来的还款来源,通过对其现金净流量的出入分析,从而做出贷与不贷的决策。同时,中小企业要想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就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建立良好的信用体制,与金融机构搞好沟通和协作,得到金融机构帮助和指导,建立全面互信关系。只有这样,企业需要融资时才能得到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
其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多为临时性资金需要,时效性要求较高,目前商业银行层层审批的机制,手续较为繁琐,一笔贷款往往需要审批几星期,甚至需要几个月,即使真的审批完毕,市场机会也已经丧失,这也是企业不愿选择一些商业银行的直接原因,转而投向民间融资。提高审批效率已成为提高各商业银行同业竞争力的重要趋势,一些条系领导的商业银行对基层行必需下放授权,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第三,采取按月或按季归还等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以减少企业每次还款压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是贷款归还的第一来源,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可根据其在银行的现金流入情况和存款余额,采取每月平均归还的方式。如一企业在银行平均存款10万元,则银行向其发放120万元贷款,每月归还10万元,既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现金周转,又能为开户银行创造较高的经营效益,且能较好避免信贷风险。
第四,存贷挂钩,以企业的现金流入量和日均存款量作为发放贷款额度和决定利率水平的重要依据。一般说来,企业现金流入量和日均存款量越大,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度就越小,对银行的贡献度也越大,银行可为其提供较高的信贷额度和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这样就能促使企业在主办银行提高业务占比和存款额度,加强与银行的业务关系,从而使银行获得企业更多的现金流入和存款,同时也能为银行创造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
第五,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信贷考核机制。一方面,要对基层行及信贷人员加大奖励力度,提高其开拓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加大责任追究机制,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业务,一旦出现违约和风险,要严厉追究放贷人的责任。从而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总之,发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对商业银行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提高同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客观经济环境越来越好,大力发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既能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又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较高的经营效益,可以达到一举双赢的效果。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许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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