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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研究

湖北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研究


2005-6-1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对自然资源掠夺性的滥采滥用,不仅产生了大量的废物、废气、废液,而且由于习惯性地大量丢弃各种使用过的废旧包装品,更加剧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因此,作为新兴的包装产业无疑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行业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包装废弃物也正在以几何级数急剧增长。据统计,全球每年的垃圾产量和包装废弃物大约100多亿吨,这相当于世界每年粮食总产量的六倍。而在我国,2003年的包装废弃物总量就达1500万吨,若以年均增长10%计算,未来十年全国包装废弃物总量将突破1.5亿吨,仅占地面积就高达6万公顷。可见,大量城市垃圾和包装废弃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既是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也是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所必须面对的一道严峻课题。因此,在提升生活质量和保持社会需求的条件下,有效地减少和遏制污染,认真做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再生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
    为减少和避免包装废弃物、污染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湖北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湖北省包协和湖北省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组成了专门班子,在摸清现状、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与政策建议的原则基础上,采取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有关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现状与对策的课题研究。
    一、国内外包装废弃物的现状
    包装包括包装本身、包装使用的原材料、带包装的产品和再循环废弃物产品与二次原料。大约有55-65%的城镇固体废弃物来自居民家庭,其余来自于工商场所。城镇固体废弃物通常按两种方法进行分类,一种是按原材料分类,如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及庭院废弃物等;另一种是按产品分类,如包装材料、电器设备、汽车轮胎等等。美国环境保护署年度报告——《美国城镇固体废弃物现状》指出:1995年美国城镇固体废弃物中,非耐用品(主要是报纸、办公室文件和杂志)、容器和包装物占绝大多数,塑料、玻璃、纸与硬纸板等包装废弃物达到1.13亿吨。各种材料的回收率存在较大差异,纸张的回收率为40%,而塑料的回收率仅为5%,塑料废弃物越来越多。(如表1、表2所示)

1  1995年美国城镇固体废弃物中材料构成(以重量衡量)

                               单位:万吨

 

塑料

木材

金属

食物

玻璃

废纸

垃圾

其它

占比

9.1%

7.1%

7.6%

6.7%

6.2%

39.2%

14.3%

9.8%

重量

1900

1490

1580

1400

 1280

8150

2980

2020

资料来源:美国环境保护署,1995

2  1995年美国城镇固体废弃物中产品构成(以重量衡量)

                                 单位:万吨

 

耐久物品

庭院垃圾

食品

容器与包装物

非耐久物品

占比

15%

14.3%

8.3%

35%

27.4%

重量

3120

   2980

1710

7290

5700

资料来源:美国环境保护署,1995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塑料制品的用量与日俱增。2000年世界塑料总产量近1.6亿吨,我国的塑料制品产量近1950万吨,世界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均增长9%左右,高于其它包装材料。而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全国五大类废旧物资年回收废塑料400万吨,废纸浆1200万吨。2000年国内饮料包装中,95%的瓶装水、70%左右的碳酸饮料采用聚酯瓶。2002年我国瓶用塑料需求量超过了60万吨。近几年光盘用塑料成为塑料废弃物中的主要来源之一,2000年国内用量为16万吨,2001年世界光盘产量达到了250亿张,而全球累计光盘已超过1100亿张。与此同时废弃塑料大量产生,约为当年产量的50%,而塑料制品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需数百年才能降解,形成了难以处理的“白色污染”。
    目前,我国仅城市快餐业中每年被扔弃的塑料快餐盒就达100亿只之多,其中有80%(约8万吨)的废弃餐盒没有得到回收,长期散落在环境中。据报道,北京市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比例达到了6%,每年产量超过30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比例超过了10%,每年废弃饮料瓶高达4亿只以上,废弃光盘3000万张以上,每年产生的塑料废弃物高达50万吨,并以年均5%的速度增长;江苏省每年产生的塑料废弃物超过了42万吨,仅一次性塑料餐盒就要消耗10万亿只。这些“白色污染”不仅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而且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经济危害。
    二、湖北包装废弃物的现状及危害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包装工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已初步发展成为一个集生产、科研、设计、教育、管理于一体的新型工业体系,逐步发展成为全省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兴产业。据统计, 2003年,全省包装行业实现销售收入260多亿元,占当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6.4%,实现利税22.5亿元,占当年工业利税总额的1.98%,其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在全省近40个行业中位居第8和第12位。多年来,由于受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全省在包装材料与环境的有机融合方面、在生态化循环的再生研究与实施方面都还处于较低水平,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也一直停留在较低层次,绝大多数包装废弃物没有达到环境保护所要求的安全、无毒、无害处置。
    1.塑料废弃物与日俱增,“白色污染”越来越严重。据调查,在湖北省城市垃圾中,目前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垃圾与包装废弃物有关,塑料包装废弃物又是产生包装废弃物的主要来源。它主要由以下几类构成:(1)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类包装,如各种塑料包装袋、包装盒、饮料瓶、洗涤剂瓶、塑料油桶等;(2)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塑料大棚、农地膜、农药瓶以及建筑工地上废弃的水泥编织袋、捆扎带等;(3)被城市居民淘汰的废旧家电包装材料,如电脑、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以及沙发、家具的包装用缓冲填充材料;(4)塑料针管、输液管、血浆袋等医用废弃包装物。
    而在所有的城市生活垃圾中,真正量大面广、反映也最为强烈的无疑要算各种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了。据消费部门反映,目前全省城市居民每天人均消耗塑料袋3个以上。它包括各种超市购物袋、牛奶袋、豆浆袋、方便面袋、蔬菜、食品保鲜袋等。以武汉市城市居民的统计数字为例,全市每年仅塑料包装袋一项的消耗就在3亿元以上。我们通过对武商集团、徐东平价、中北超市等几个大型商场的调查发现:这3个大型商场(连锁店)每年用于购物袋的支出就达数百万元之多,有时徐东平价一天的购物袋使用量就超过30万个。可见各种塑料包装袋的使用和消费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最常见的塑料废弃物便是EPS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近年来,虽然国家和不少地方三令五申地严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上的EPS发泡塑料餐盒却屡禁不止,大行其道。在湖北更是死灰复燃,占有5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主要形式:一是在遍布全省城乡的大小早餐摊点上,除少数人能够使用消毒碗筷和纸质餐具外,绝大部分人仍使用一次性塑料发泡餐具。据初步估算,仅武汉市每天早餐的消耗量就不下70万只;二是一些商场或连锁店在销售半成品食品、新鲜水果、蔬菜以及各种海鲜产品时,最常见的方式也是在一次性发泡塑料托盘上罩上一层透明塑料薄膜;三是在一些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和各种饭店、酒楼里,人们用来盛装快餐和“打包”食品的也都是非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发泡餐盒。据环卫部门反映,武汉市附近的几个垃圾场,有将近一半的垃圾已被EPS发泡塑料和各种废弃塑料包装袋所覆盖,整个城市被包围在一片“白色污染”之中。 
    除了EPS和各种塑料袋外,包装废弃物的另一元凶便是各种饮料瓶了。以武汉市大、中、小学生200万人计算,每年人均消费各种饮料50瓶,全市一年就有1亿个聚酯瓶的废弃物产生,而实际情况已远远超出这个数字。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康师傅、娃哈哈、健力宝等几个享誉全国的饮料巨头,每年在武汉市的销售额就已突破数亿元,再加上那些不知名的饮料、果汁、矿泉水等,全省每年饮料市场的实际容量应不低于10亿瓶。而生产这些被废弃的饮料瓶,不但要耗费几万吨的塑料原料,还要耗费几百万千瓦时的电力能源,其包装的原产值应该在10亿元以上。
    据统计,2003年全省有41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量468.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4.2%。据此推算,2003年湖北省城市垃圾产生量应在865万吨左右,按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比例4%计算,塑料废弃物约35万吨,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对生态和生活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大量的包装废弃物和“白色垃圾”充斥于全省城乡的每个角落,其危害性是相当严重的。这除了显而易见的影响市容、有碍观瞻、常给人带来不良的视觉危害外,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它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塑料包装物自然降解至少需要200年左右的时间,不能回归自然,如果废弃物遗弃在土壤中,混杂在田间、地头,便会影响植物吸收养分、水分,阻碍根茎生长,导致农作物减产;如果深埋于地下,则会污染地下水,造成土壤板结,使土地失去使用价值;如果将其堆肥存放,不仅会占用大量耕地,还会给鼠类、蚊蝇和细菌提供繁殖场所,直接威胁人体健康;如果将它抛撒在海洋、湖泊或河流之中,一旦被鱼类误食,则会因消化不良而导致死亡;即使将其焚烧处理,如果技术不当,也会产生大量的氯离子、二恶英等有害气体而污染大气;由于大量塑料制品进入生活垃圾,导致生活垃圾难以处理。
    3.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损失巨大。据环保部门统计,湖北省每年因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40多亿元,而因包装废弃物可以利用但未得到充分回收利用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价值每年都高达100亿元之多。在全省生产或销售的包装产品中,每年就有70%左右的包装物是在一次性使用后即被随意抛弃。如果按照2003年湖北省包装生产总量来计算,全省就有80多万吨的包装废弃物产生,平均每人约12公斤。
    为了消除“白色污染”,减少和避免包装废弃物、污染物的产生,近年来,湖北省在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方面,虽然也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一些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仍然收效不大,还存在着不少盲区和缺憾。据环卫部门统计,目前全省城市垃圾中的包装废弃物真正得到回收利用的还不足总量的1/3,在可回收并得到较高再生利用的废弃物中,除了废旧包装纸、易拉罐、啤酒瓶和部分聚酯瓶(回收后均被降级使用)外,其余大量的玻璃瓶、EPS发泡材料和废旧塑料包装品(如各种塑料袋、网、盒等)几乎无人问津。
    4.固体废弃物的管制逐年改善。一是近年来湖北省各级政府逐步加大了投入,利用国债资金已逐步建成了一批垃圾处理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从2002年的48.75%提高到2003年的54.2%,2004年可望提高到60%,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塑料废弃物的污染。二是管理不断严格,先进的技术保障措施逐步落实。全省目前主要还是采用填埋法——将城市垃圾(或包装废弃物)拉到几公里或几十公里以外的地方掩埋。一些新建、改建的垃圾填埋场都设置了一些粘土和塑料内壁,配有过滤装置和溶液与气体处理设备;一些还配有用于监测周围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状况的仪器仪表。此外,对垃圾填埋场的经营者的资金、技术都加强了管理。另外一种焚化法也在世行和亚行的支持下,在武汉建设了汉阳锅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数千吨,日产电能几十万千瓦时。垃圾焚烧时产生的废气因经过先进装置净化处理,基本可以达到欧盟现行的排放标准。三是不断技术创新,开发塑料降解产品。目前,要想使包装废弃塑料制品自行降解,以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其难度很大,效果也不尽理想。因为塑料制品,既要保持它固有的特性(成本低、质量轻、高强度、密封性能好、保质时间长),又要限定它在一定的时间内自行降解消失,这是一道世界性的技术难题。同时,降解后的废弃物是否对土壤、环境造成新的污染,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的才能加以验证。单就目前使用量较大的塑料包装袋而言,90%左右的降解仍不能完全杜绝污染。所谓降解塑料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可降解塑料(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美国novon公司推出)。这种所谓的可降解塑料,实际上只是将少量淀粉(7%—20%)填充到非降解的塑料原料——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等树脂之中,然后再加工成各种产品。因其含有一定比例的可降解淀粉,在使用后通常可以破裂成碎片或细粒,但这些碎片和细粒仍然是非降解的,因而它对治理“白色污染”的意义不大。另一类则是全降解塑料。二十世纪90年代以后,各发达国家开始转向可生物全降解塑料的研制,近年来,国内也相继开发出了一批以天然植物为原料的全降解塑料产品,如以玉米淀粉为原料的各种杯、盘、盒等。但由于这些可以降解的塑料产品成本相对较高,在目前的市场价格下,一般商家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也断然难以接受几乎高出一倍的价格而推销全降解产品。
    三、包装废弃物泛滥成灾的主要原因
    面对“白色污染”的迅速蔓延,许多有识之土都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治理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干预下,近年来湖北省的“白色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它依然是人们深恶痛绝的公害之一,依然是不少地方尤其是城镇、铁路、交通干线和旅游风景区中最棘手的环保难题。尽管湖北每年塑料制品的消费量较大,但它与各发达国家的人均消耗量相比却少得多。在2001年,美国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而湖北省目前人均消费只有13 .2公斤。从数字上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当更为严重,其实不然。因为许多发达国家早已通过政策、法规等形式有效地推动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如德国的马口铁回收率达89%,瓦楞废纸回收率达95%,美国近10年来通过对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创造了年均40亿美元的财富。相比之下,湖北包装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率还不足30%。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滞后,力度单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防治“白色污染”和包装废弃物的法律文件。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虽然有关固体废物的规定也适用于“白色污染”的防治,但由于固体废物的种类及外延十分宽泛,而且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也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明确规定要对造成“白色污染”的行为及后果实施制裁,因而缺乏对“白色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又如,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重点是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尽管“白色垃圾”属于生活垃圾的一部分,但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白色垃圾”的防治。因为前者重在“处理”,而后者重在“回收利用”。此外,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部有关包装的全国性法规,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立法上尚属空白。尽管近年来一些地方先后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比如2000年江苏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天津市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等,武汉市也于1996年8月和2000年10月先后两次发出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的行政“禁白令”,襄樊、鄂州等地市也以政府名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通告”均属于地方行政措施,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执行起来难度极大。更何况这些“规定”、“通告”过于简单,适用面太窄,它只对EPS发泡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规范,但对于其它量大面广的以纸、塑、木、竹、金属、玻璃、化纤织物等为原料的各种包装废弃物却力不从心,缺乏治理措施,以至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难以全面铺开。相比之下,各发达国家在处理、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2.执法上重“罚”轻“管”。在治理“白色污染”和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方面,湖北省除了立法形式单薄以外,在执法上也存在着几大误区:一是只注重经济罚款,而缺乏对造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法律追究。目前各地出台的各项有关治理“白色污染”、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或通告,都有比较明确的经济处罚条款,但对于造成这种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后果却缺乏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以至于执法者只注重经济罚款,违法者只关心如何逃避经济损失,不能充分体现《环境保护法》“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原则。二是只注重末端治理,而忽略了对包装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全程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明文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这里指的产品和包装物的生命周期,认为产品和包装物从获取原材料、生产、包装、市场营销、使用、再使用和产品维护,直至再循环和最终废物处置的整个过程,即通常所称的“从摇篮到坟墓”的过程。对包装产品进行生命周期评价,是90年代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环境评价方法,旨在系统评价一个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健康和环境影响,比较和改进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减少整个生命周期的污染物产生,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一个有效工具。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已把生命周期评价纳入到了涉及产品和包装的法规之中。《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在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阶段,就应用生命周期思想或者系统的评价方法,比较和分析论证产品和包装物设计方案对健康和环境的可能有害影响,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并优先选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以便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使得其在废弃后能得到经济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最终促进形成更具有可持续性的生产和消费体系。然而,湖北省现行的各项有关治理“白色污染”的规定,并不是从生产的源头抓起,不是对包装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实施全程监控,而是只关注和强调造成污染、出现问题后的末端治理。并没有着眼于如何减轻末端治理的压力,而将污染防治上溯到生产源头和拓展到生产全过程。三是执法主体不明确。在治理“白色污染”和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方面,目前我省执法主体不明确,到底是环保、环卫部门主管,还是资源综合部门或包装行业负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而形成了“谁都管,谁都不管”尴尬局面。
    3.清洁生产“促”而不“进”。加强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既是实现清洁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一种能够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策略。然而,在湖北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政府管理层,还是在企业经营层乃至大众消费层次都还存在着诸多障碍:一是思想观念障碍。不少单位和个人对清洁生产缺乏了解,大多数人只了解传统的生产和污染物处置模式,不知道用着清洁生产这样一种可以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生产模式;有的人只是将清洁生产视为单纯的环保措施,而没有把它当作整个生产体系来加以考虑,其结果是采取消极、被动的态度来对待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将清洁生产当成企业的一种负担。二是管理障碍。管理方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方面:在政府方面,清洁生产没有在政府的各项经济发展计划中得到体现,协作、推进力度不够,在政府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分离,许多监督管理制度偏重于末端控制;在企业内部,清洁生产活动基本局限于环保部门,没有成为企业家的生产经营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工作内容,致使有关管理制度与措施难以落实和实施,企业职工参与程度不高。三是政策障碍。目前湖北在财政、税收方面,对于通过回收再生利用资源的企业或产品,几乎没有优惠措施,相反其单位产品所负担的增值税还会增加。四是技术障碍。技术障碍主要表现在很多情况下缺乏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和老企业而言,因其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自主开发以及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企业的能力相对较弱。五是资金障碍。目前清洁生产投资来源基本局限于政府技术改造项目和国际援助项目,根本无法满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实际需要。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要进行清洁生产活动筹措资金更是困难重重。六是信息障碍。许多企业无法通过有效途径全面了解有关清洁生产的技术、产品和包装废弃物的供求信息。缺乏信息导致了选择和采用生产清洁产品的机会的丧失。
    四、国外的成功经验及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坚持把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的内涵真正纳入到国家的各项法律之中,将强制推行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作为成功推行清洁生产的一条重要措施,它反映出不同层次参与者的强烈责任和义务,如美国的《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日本的《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等。在德国的《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中,还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密切挂起钩来,他们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和权利层层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包装材料整个周期的各个环节,从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丹麦1987 年出台的《废弃物处理法》,具体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各种方法,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处理垃圾的企业免征所得税;美国的纽约、加利福利亚等10个州还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等。综合国外政策和法律中有关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促进机制,大致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减量化,反对过度包装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包装产品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过度包装、夸张包装等欺骗性手段也随之出现,它不仅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浪费了资源,降低了资源使用率。为此,世界各国纷纷做出了反对过度包装的规定: 
    1.美国、加拿大对欺骗性包装的界定:凡包装与内容物的高度、体积差异太大;包装内有过多的空位;非技术因素而无故夸大包装的均属于欺骗性包装。
    2.韩国对过皮包装的规定:过度包装物品在韩国是一种违法行为,厂商如果不依照政府规定减少产品的包装比率和层数,最高会被处以300万韩元的罚款。为规范企业行为,韩国政府采取了三大措施:一是检查包装;二是奖励标识;三是对违反包装标准者予以罚款。
    3.日本对包装空位的规定:为防止欺骗性包装,日本在《包装新指引》和《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纲要》中规定:
   (1)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0%;
   (2)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售价的15%;
   (3)包装应正确显示产品的价值,以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4)商品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必须控制在lcm以下;
    (5)商品与包装箱内壁之间的间隙必然保持5mm以下。
    (二)以法治污:禁用有害包装物
    许多发达国家在治理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治污,严令禁止在商品包装中使用各种有害、有毒的包装物料:
    1.1988年,美国有21个州颁布了共计2332条法令,限制、禁止使用某些塑料包装制品;
    2.1991年,意大利政府禁止在其境内使用不能生物降解的塑料杂品袋;
    3.1991年11月,瑞士颁布有关法令,禁止生产、销售无法循环使用的包装容器。
    4.1992年,欧盟颁布实施《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从市场上清除一切不能重复使用或不能降解再生的包装材料;
    5.1995年1月1日,日本禁止使用不能再循环利用的塑料包装材料。   
    (三)政策联动:促进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1.德国对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征收容器税,如快餐店使用的纸质餐具和自动售货机的饮料容器等;凡使用后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包装,工厂必须上缴政府处理费用,其费用可计入成本,促使工厂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在饮料、洗涤剂、清洁剂和乳剂涂料包装中,为了保证消费者把包装退回卖主,政府制定了“押金—退款”制度。
    2.美国主要采用可归还的保障金政策、垃圾收费政策、新鲜材料税、填埋和焚烧税等手段,推动包装废弃物等垃圾的减量化和再生利用。
    3.从1995年4月起,日本政府开始实施“污染者付费”政策。1995年颁布《产品包装分类回收法》,赋予制造商回收产品义务,并明确规定了对违反该法者的处罚条例。2000年4月1日,日本修订了《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扩大再生利用对象,增加玻璃瓶、聚乙烯瓶、纸质包装、塑料容器包装等。此外,日本还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政策,鼓励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
   (四) 科研开路:发展新型包装物料
    近年来,世界各经济发达国家为消除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他们从产品的源头——包装材料上狠下功夫,先后研制开发出了一批经济、实用、美观、安全的新型包装材料:
    针对塑料包装物废弃后无能分解腐烂造成环境污染的弊病,从90年代起美国就展开了对降解塑料的开发与研究工作,先后在国内建成了三条生产线:一条是以谷物基和马铃薯淀粉基为原料;一条是利用发酵技术从食用甜菜中提取原料;一条是从乳酸中提炼聚乳酸树脂。近年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纷纷投入大量资金,逐步将各种聚合型或添加型的生物或降解塑料推向市场。
美国聚合物薄膜公司利用小麦为主要原料,研制开发成功了一种可食用的包装新材料——麸膜,其外观类似塑料薄膜,能运用于标准的包装设备包装商品和药品,也可以和所包装的食品及药品—起食用。
     2002年6月,日本富士通公司发布消息:他们用玉米淀粉研制而成的生物降解塑料已经在FMV—BIBLO NB系列笔记本电脑的机壳中采用,2004年将以这种新型材料全部替代难以降解的塑料部件,从而推出所谓“全玉米电脑”。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本质上一种生态经济,即使经济活动按照生态学的规律运作,让能源和物质在经济活动中循环流动,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使资源得到最充分和最持久的利用,并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循环经济是“资源—产品—废物”单向流动的线性运行模式,循环经济是“资源—产品—再资源”闭环流动的循环运行模式。循环经济包含三项主要原则,被归纳为3R:一是减量(Reduce),即尽可能减少经济活动中的废物的产生量及危害性;二是再使用(Reuse),即尽可能多次或以多种方式使用物品,以避免物品过早变成废物;三是循环(Recycle),即将废物再次变成资源,再生利用。
    从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按照“3R”原则发展中的包装业已基本构筑了各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末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规模为2500亿美元,而本世纪初这一数字已增至6000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产值将突破18000亿美元。每年的增长幅度均在两位数以上。
    以向循环经济转型加速的德国为例,循环经济已成为企业及普通市民生活中的—部分,而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则是德国循环经济的核心。德国对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实行双轨制回收系统,有效地提高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塑料、玻璃、纸箱等包装的回收利用率已接近百分之百。德国政府规定:生产、使用、销售包装物的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回收其所消费的包装废弃物。生产啤酒、饮料、乳制品的企业必须在其包装物上标明可回收或可重复使用的字样。如慕尼黑著名的啤酒厂商都在其使用的聚酯瓶上标有可重复使用30次的标记,而且每使用一次流水线上都能利用激光打出记号。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包装物的生产,还可大量节约资源和能源。
    日本的循环产业由循环材料工业和循环材料加工业组成。循环资源的批发贸易分为5大类:空瓶和听罐、废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及其他。循环材料加工业分为废塑料产品、废铁加工、废有色金属二次熔炼等几大类。1991年该行业制造的产品总值超过14000亿日元。日本通产省产业结构协会在其《循环经济构想》中就指出:到2010年,循环经济将为日本环保产业创造37万亿日元的产值,同时提供1400万个就业机会。仅2002年,日本就回收各种废旧家电850万台,其中塑料的回收利用率接近百分之百。
    同时,国外许多著名企业在塑料废弃物的再利用上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杜邦公司创立的企业内部循环经济模式,创造性地把循环经济的“3R”原则发展成与化学工业相结合的“3R”制造法,通过放弃使用某些环境有害型的化学物质,减少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以及开发回收该公司产品的新工艺,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甚至是零排放的环保目标,1994年相对于1980年代末其塑料废弃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减少了25%和70%。杜邦公司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流循环,从废塑料中回收化学物质,开发出耐用的乙烯产品。有些塑料制品的寿命已经超过钢铁制品,减少了塑料老化的现象等于增加了产品的寿命,从而降低了资源消耗。
    五、发展湖北绿色包装产业的对策与措施
    随着地球资源的减少和环境危机的日益加剧,世界各国都在不断探索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倡导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结合湖北省包装与环保的实际,我们认为:湖北绿色包装产业要实现从中部崛起的战略,就必须走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必须从产品设计到原料选用、从生产制造到市场流通、从回收利用到研究开发等各个环节都始终坚持减量化、再生化、循环化的基本原则,从包装发展的初级阶段就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从而走出一条适合省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按照这一原则,发展湖北绿色包装产业总的指导思想是:
    第一,要坚持包装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需求能力的发展。它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其实质就是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在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基础之上。因此,要发展绿色包装产业,就必须以“循环经济”的思路来统揽全局,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使它们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要在合理确定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二,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与一般污染物有所不同的是,包装废弃物是在生产、销售、使用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的。因此,要减少和避免包装废弃物、污染物的产生,就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按照“减量、再生、循环”的原则,从生产设计、原材料选用、产品流通、售后服务以及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控制,全面衡量,使其真正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三,推进清洁生产,反对过度包装。目前,湖北省包装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多数企业未能从根本上摆脱粗放经营方式,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原材料消耗高、浪费大,资源利用率低等。包装企业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实用包装、多功能包装、多次循环包装上狠下功夫,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量,抵制一切过度包装和包装费用大于商品价值等各种“反客为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节约资源,削减污染,降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污染转移问题,从根本上减轻因经济快速发展而给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
    第四,要坚持节能降耗,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既要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又要强调产品从原材料采用到最终处置整个过程的全方位控制。在现阶段,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主要是依靠清洁生产的技术和工艺来实现,即源头削减、生产过程控制和回收利用。其中:源头削减包括改进包装产品设计、采用无毒无害原材料、使用清洁的或者再生的能源、运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等;生产过程控制包括改进生产流程、调整生产布局、改善管理、加强监测、减少跑、冒、滴、漏、防止物料和能量损耗等;回收利用包括厂内回收利用和厂外回收利用等等。
    第五,要坚持法律调控,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绿色包装的概念,是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应运而生的。但在现阶段,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完全依靠市场来自发实现,甚至已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道绿色“壁垒”。因此,要发展我省绿色包装产业,就必须对绿色包装和环境保护进行必要的法律调控。要运用法律的手段,通过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如《湖北省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等形式来消除推行绿色包装和清洁生产中的障碍,规范、引导并保障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按照“谁开发准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具体规定生产经营者包括消费者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凡是被列入强制性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要依法行回收;对不能自觉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的单位要采取交纳回收处理费的办法,用来补偿那些从事回收利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要坚持宣传引导,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是推进湖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举措之一。但是,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缺乏明确的资源保护意识,观念落后,思想陈旧,没有把回收利用工作真正作为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之一,没有把污染预防的思想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全过程之中,以致在企业中缺乏强有力的清洁生产管理机构、缺乏明确的生产目标、行动规划和相应的制度措施,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清洁生产活动的开展。因此,要提高包装废弃物的利用率,就必须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增强人们的自觉参与意识。发动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污染才会降到低水平,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再生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湖北省发展绿色包装产业的主要措施建议是:
   (一)政策措施
    1.制定全面、长远的发展规划
    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首先,它既包括工业领域、又包括农业领域、还包括第三产业,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其次,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方面的困难很多,需要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地坚持下去,客观上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再次,强化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这里既包括人才和资金方面的,又包括技术、物资方面的,还包括政策、法规方面的。因此,要促进包装与环保的协调有序发展,就必须针对湖北实际,制定出既符合环保要求又有利于绿色包装产业发展的全面而长远的发展规划,以促进全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全面实施。
    2、大力开展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实施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关键,而清洁生产的每个环节也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因此,要推动包装与环保事业的发展,就必须大力加强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包装科研成果,通过转让、嫁接等方式使其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调动社会科技力量努力攻克绿色包装材料的难关,争取开发一批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此外,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要进行分析论证。三是在技术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以及防治污染的综合利用措,以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控制污染的产生,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3.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ISO14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个国际性管理系列标准。它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审核标准、环境效绩标准、生命周期分析、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等内容。作为管理体系标准,它不设置具体的量化测试指标,也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而是要求企业和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程序化、规范化,同时要求企业和组织承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承诺进行清洁生产或污染预防,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环境目标。它标志着企业采用一系列组织管理措施不断地提高自身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水平,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显示企业良好的能力和经济实力。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ISO14000实际上已经成为企业突破技术贸易壁垒、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因此,通过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能够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4.实行政策倾斜
    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包装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所有经济活动的舞台,而供给与需求则是决定市场的主要因素,只有对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包装创造有效的需求才能从根本上促进绿色包装及环保市场的快速发育和完善。因此,在现阶段,各级政府部门要对研制开发绿色包装产品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和倾斜。一是要从投资、信贷、税收、价格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扶持;二是要在投资结构上积极引导资金向绿色包装产业倾斜;三是要建立有利于绿色包装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四是要通过缩短设备折旧年限等方式,努力提高绿色包装产业的设备更新换代水平。
    5.逐步建立限期淘汰和强制回收制度 
    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和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企业及产品的更新换代。根据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对那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EPS发泡材料、一次性塑料软管、非降解塑料袋等等)实行限期淘汰制度。要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产品名录,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和转让。
逐步建立制定强制回收制度,其意义不仅在于它能促进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反过来它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也有极大的推进作用。由于企业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产品和包装的回收问题,因此他们在产品和包装的设计方面就会采取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方案,诸如减小体积,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变复合结构为单一结构(如取消可口可乐塑料瓶的黑色瓶托,使其成为便于回收利用的黑色塑料等)、变一次使用为多次使用、尽可能降低产品和包装的危害性等等。同时,强制回收制度客观上也促使企业把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当成自己自觉追求的目标。
    (二)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范围较广,综合性强,需要由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与此同时,由于这项工作覆盖的领域除了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外,还涉及规划、计划、环保、环卫、科技、流通等多个部门,所以需要政府从各个角度、多个环节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引导、鼓励、支持和规范。因此,要使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机构的建设。在管理体制上,要统筹兼顾,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既强调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也强调其他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优势,为做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而共同努力。 
     2.建立健全回收网络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今天,这句话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在许多发达国家,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产业。目前世界上每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总值已突破2500亿美元,而且每年仍在以15%—20%的速度增长。全世界钢产量的45%、铜产量的62%、纸产量的35%均来自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利用不仅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遏制垃圾的泛滥,而且它比利用天然资源进行生产更能有效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现在很多有眼光的企业已开始关注从垃圾中寻找财富,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现象。
    一是要完善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路边回收、零散回收和分散回收系统。要充分发挥物资回收部门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其成为回收网络的骨干力量。从湖北的实际情况看,目前物资回收公司还只是物资部门的一个分支机构,而这些机构因受市场机制转轨的影响又大多陷入困境之中,大量的回收工作主要是依靠外来民工承担。由于可再生利用的废弃物不是在源头进行分捡,自然也就难免被其他垃圾所污染,从而降低了资源利用率。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切实把回收利用工作引入再就业工程,为再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和机会。要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使包装废弃物这一“第二资源”真正得到充分利用和再生循环。二是鼓励有关制造企业和零售商及进出口商逐步建立回收系统和家庭分类包装中心,由省包装办公室负责管理包装商、产品制造商、进口商的产品包装,促使其达到环保要求,并推行环保包装商标标识制度。三是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协会等建立包装回收组织,专职收集、分类和再利用包装废弃物。如法国的酒与饮料工业的制造商设立的Adephe、制药工业设立了Cyclamed、木材工业的Eco-Bois等专门的包装回收组织。
    3.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湖北省的包装企业绝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不仅点多面广,而且隶属分散。不少企业管理混乱,纪律松弛,缺乏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机制和理念,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因而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产品质量差,科技含量低。因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宣传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经济措施
    1.扩大减、免增值税范围
    减税、免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等方面政策的需要,对特定行业、特定产品、特定纳税人所给予的鼓励性、照顾性措施,体现了国家税法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为了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节约使用和充分利用资源,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经过认定后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企业,视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经过认定后也可获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2.收取包装排污费
     OECD(经合组织)早在1970年代就提出了“谁污染谁负担”的排污收费原则,自然也包括对包装废弃物排污者的收费。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对超过政府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经济主体收费,即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只要排污者不超标排污则就可无偿使用环境资源,导致了鼓励那些达到排污标准的经济主体不需继续努力降低排污量,也就不能真正贯彻实施环境资源有偿原则。因此,要逐步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其基本政策取向是:把现行的超标排污收费逐步过渡到达标排污收费,超标排污则加倍收费,并予以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凡有可能产生废弃物、污染物的经济主体,都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危害性等交纳排污费;超标排污属违法行为,除加倍收费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开征包装污染税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而对纳税人占有的部分财产的强制再分配。开征包装污染税的优点在于:一是有利于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包装废弃物,促使企业由高投入、高消耗、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经营向低投入、低消耗、高质量、高效益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二是有利于企业在产品定位上选择无害技术和节能降耗产品,使企业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单一性”技术转移到兼顾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多元性”技术上来,把追求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有利于同国际接轨,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税收方面,不少发达国家已开始征收包装污染税。如德国至少有50个城市在征收“包装税”;美国根据《废弃物处理预收费法》(简称ADF法)的规定在22个州实行了包装税;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购物塑料袋征税的国家——人们在超市付款时,每一个塑料包装袋被征收13欧分(合16美分)的税。此举使得广大消费者迅速转向使用织物袋或环保包装袋购物,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塑料袋漫天飞舞污染环境的现象。
    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地方可以实行包装污染物收费制度,强制对排放包装污染物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收费,如可对超市的塑料购物袋加收几分钱,以抑制“白色污染”的快速增长,并筹集部分治理资金。
    4.逐步实行押金退款制度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推行押金退款制度,制定了饮料产品使用可再灌装容器的销售规定。其中,OECD国家中有16个国家实行玻璃瓶押金偿还办法,12个国家实行塑料容器的押金退款办法,5个国家实行金属容器押金退款办法。湖北省可先试点,选择一些大的塑料瓶和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实行押金退款制度;对小型包装生产企业则逐步实行严格的回收制度,否则予以关停。
   (四)技术措施
    1.材料创新
    原材料,是包装产品生命周期的源头。选择并使用好的原材料,就等于控制了包装产品污染环境的源头。因此,原材料的创新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当前湖北省包装原材料的绿色方案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步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直接利用天然材料(如木、竹、稻草、麦杆、蔗渣、柳枝、藤条等)或替代品制作包装产品。这样不仅加工简单,循环链短,而且废弃后也可自然降解,对环境不会造成危害。二是对传统材料实行生态化改造。生态材料研发的重点就是要通过对传统材料的改性(如全降解塑料等),使其达到无害化、循环化的目的,从而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
    2.回收再生
    回收再生,亦称再资源化技术。它是治理环境污染,节约资源和能源,促进包装材料循环使用的一种最积极的废弃物处理方法。据资料报道,一吨塑料废弃物的再生品比新原料制品能节约树脂能量85%-95%、节约加工能量6%-17%,每吨碎玻璃回炉再生比用原料节约纯碱25公斤,降低成本260元;120吨废弃罐头盒可回收提炼1吨锡,相当于开采冶炼400吨矿石;100万吨废弃食物加工成饲料,可节省饲料用谷物36万吨;回收利用100万吨废纸,可使600平方公里的森林免遭砍伐。在人类面临资源、能源和环境三大危机挑战时,回收再生无疑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它应是包装废弃物处理的主要方向。
    3.降解消失
    降解消失实质上是一种利用生物或光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解(降解)直至消失的一种处理方法,当前主要是指降解塑料的开发和研究。所谓降解塑料是指塑料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其化学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导致其物理性能和外观永久改变的不可逆过程。塑料降解的结果是使聚合物分子量下降,其典型表现是塑料发脆、碎裂、变软或增硬、重量减轻、丧失力学强度等。但降解塑料难度很大,属于高技术产品,且价格也比普通塑料高出数倍,不容易推广使用。然而,降解塑料作为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正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它必将成为非降解塑料的重要替代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省委大院省经委包装办公室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811687


(来源: 张继禾,陈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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