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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开始征求意见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开始征求意见


2007-7-6 9:07:59


         日前,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国家标准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定义,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的功能要求,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标准规定,包装应以满足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和(或)说明商品的基本功能为前提。包装应选择适当的材料、确定合理的体积和层数、采用适当的形式和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用量和降低包装成本,有效利用资源,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减少包装废弃物,降低对环境影响。

  通则要求,商品包装应尽量避免由于包装材料选择不当、空隙过大、结构复杂而产生的间接成本。该项通则指出,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

  该通则对过度包装的具体商品做了详细的规定,如保健品、部分食品、糕点(不包括月饼)、茶叶的包装不能超过三层,粮谷的包装不能超过两层。包装空隙率方面,保健品不得高于30%。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材料的减量化要求、材料的适当化要求、结构的简单化要求和包装成本控制要求。


(来源:中国食品报 记者王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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